为加强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安全管理,防范安全事故,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,依据有关法律法规,结合本市实际,孝感市消防救援局制定《孝感市电动车充换电设施安全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并于近日发布。
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安全管理方面,《征求意见》明确:
1)建设运营单位遵循“谁投资、谁受益、谁负责”的原则履行安全主体责任。
2)建设单位需严控设备采购、委托资质单位设计施工、监管质量、禁止违规分包、组织验收并提交资料。
3)选址避开危险区域,地下车库若消防设施不全或失效则禁止建设充电设施。
4)施工图审查机构须核查充电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。
5)施工单位须按合格设计及规范施工,禁用不合格或非标电气材料。
6)个人自用设施由资质单位施工并出具合格报告,供电企业验收合格后方可接电,验收情况定期报住建部门备案。
7)运营单位需建立安全制度、培训人员、做好日常巡检与隐患消除;自用设施所有权人可委托专业单位管理。
8)使用人须规范操作车辆与设施,发生火灾时有效处置并配合消防调查。
9)物业服务人负责巡查、警示、督促整改及应急断电;无物业小区由业委会或乡镇(街道)指导村(居)委会承担相应职责。